家庭农场是指;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,家庭农场的兴办者是农民与家庭,其主要鲜明特征是劳动力为家庭成员,基本核算单位为家庭,以农为主业,家庭农场以提供商品性农产品为目的开展专业化生产,以集约生产为手段。
家庭农场注册条件
1、经营规模;
如果是种植业,粮食耕种面积应在100亩以上(陕北地区200亩以上),果园面积应当在30亩以上,设施蔬菜面积应当在20亩以上,茶园面积应当在50亩以上。如果是养殖业,牛存栏100头以上,猪存栏300头以上,羊存栏200只以上,鸡存栏10000羽以上。如果是种植业和养殖业结合,可以适当放宽条件。
2、劳动力;
劳动力应当以家庭劳动力为主,可以短期雇佣工人,但不能长期雇佣工人,或者长期雇佣工人的数量不超过该家庭的务工人员数量。
3、收入;
申请者的收入应当以农业收入为主,占比需在80%以上。
4、申请者条件;
申请者应当具备农村户籍,并且接受过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。
5、土地条件;
土地的租期或者是承包期应当在5年以上,并且土地应集中在一起。
家庭农场注册的意义
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,但由于我国起步较晚,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需要循序渐进。
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,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与实现途径,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,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。
农业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,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、登记办法,制定专门的用地、金融、保险、财政、税收等扶持政策。